本報北京11月13日訊 記者郄建榮 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近日就今後一個時期的審計工作提出,要進一步加大審計力度,對所有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管理使用以及有關經濟活動的真實、合法、效益情況,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履行情況進行全面審計,努力實現審計監督全覆蓋;對審計發現的重大違法違紀問題,要查深查透查實。
  審計署近日公開了劉家義刊登於《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輔導讀本中題為《保障依法獨立行使審計監督權》的署名文章。劉家義在文章中表示,對政府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草案以及重點部門、單位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草案每年進行審計,對重點地區(部門、單位)、關鍵崗位的領導幹部任期內至少進行一次經濟責任審計,對其他審計對象每5年至少進行一次審計。
  劉家義表示,審計部門將加大對中央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的跟蹤審計力度。他要求,持續跟蹤審計各地區、各部門貫徹落實中央重大政策措施情況,及時發現和糾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為,及時揭示和反映政策執行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促進政令暢通。此外,審計部門還將圍繞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國務院“約法三章”要求,加強“三公”經費、會議費使用和樓堂館所建設等方面審計,促進厲行節約和規範管理。
  劉家義要求,對亂作為、不作為、慢作為、假作為的領導幹部,要依法依紀揭示和反映,促進健全責任追究和問責機制。
  “要重點關註財政資金分配、重大投資決策和項目審批、重大物資採購和招標投標、貸款發放和內幕交易、國有資產和股權轉讓、土地和礦產資源交易等關鍵環節,嚴肅揭露和查處以權謀私、失職瀆職、貪污受賄等問題,推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劉家義說。
  (原標題:國企領導人經濟責任將全面審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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